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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签证办理须知
2025-06-27 14:04

    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启用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系统,访问网址为“https://consular.mfa.gov.cn/VISA/”,您在申请中国签证时可享受在线填表、在线上传申请材料的便利。欢迎访问该网站获取更多信息。

    一、业务要求

    (一)根据中吉两国互免签证协议,吉尔吉斯斯坦公民持外交、公务护照入境中国且停留期不超过30日无需办理签证。其他种类护照持有者均须提前办理赴华签证。

    (二)办理赴华签证必须提供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内有空白签证页的有效护照。

    (三)不受理签证延期申请。

    (四)在线审核通过后,携带申请表首页和最后一页、护照原件来馆。

    1、如申请人只申请赴香港签证,则无须使用在线填表系统,仍填写现行香港签证申请表。

  2、在线填表系统只能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。

  3、请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。如有不符,申请将被退回。

    4、请确保上传材料完整,否则申请将被退回。

    (五)照片要求请查看:    https://bio.visaforchina.cn/PEN3_ZH/upload/20231124/d8a11c4bccdd4faeb06c9d98159f66e0.pdf。

  (六)如有需要,使馆将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或进一步面谈。

    (七)我馆办理签证时间为4个工作日。

    (八)取证单是唯一缴费和领取证件凭证,请妥善保管。遗失责任自负。

    二、材料要求

    (一)团体旅游签证(适用于5人及以上)

    1、有效出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  3、中方被授权旅游单位邀请函。

    (二)个人旅游签证

  1、有效出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  3、经公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
  4、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,或中国境内单位(旅行社等)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。

    5、经济能力证明材料,可包括(3选1):在职证明(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)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产证明或银行流水(房产证或近半年的银行流水)、存款证明(100美元/人/日)

    6、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、学生证、父/母签字同意的支付费用声明。如未成年人系单独或与单方家长赴华,还需出具不与其同行的家长或监护人的出行同意书。

    (三)访问签证(赴华从事交流、访问、考察等非商业活动)

    1、有效出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    3、中国境内邀请单位出具的普通邀请函,邀请函需包括被邀请人个人信息、被邀请人访问信息、邀请单位信息。

    4、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信(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)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个体商户可提供缴税证明。

    (四)商务签证(赴华进行商业贸易活动)

    1、有效出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    3、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、经贸交易会请柬等普通邀请函。邀请函需包括被邀请人个人信息、被邀请人访问信息、邀请单位信息。

    4、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信(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)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个体商户可提供缴税证明。

    (五)学习签证

  1、有效出国护照、ID卡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  3、学校录取通知书。

  4、JW201表或 JW202表或DQ表。

  5、奖学金证明(奖学金生提供)或银行存款证明(自费生提供)。

    (六)工作签证

    1、有效出国护照、ID卡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    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》或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》;如系商业演出,须提供中国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文书原件,赴华演出不超过90日另须提供《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》。

    (七)探亲签证

  1、有效出国护照、ID卡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  3、中国公民或长期在华定居的外国人,在华学习、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。

  4、中国公民或长期在华定居的外国人,在华学习、工作的外国人的身份证件和居留许可。

  5、亲属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出生证明、亲属关系公证书)。

  6、如停留期小于180天,须提供往返机票。

    (八)就医签证

  1、有效出国护照、ID卡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  3、中国境内医院提供的收治证明及陪护证明。

  4、陪护人员与病人的亲属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出生证明、亲属关系公证书)。

    5、银行存款证明(不少于10000美金)

    (九)乘务签证

  1、有效出国护照、ID卡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、彩色照片2张。

  3、吉尔吉斯斯坦外交部出具的照会。

  4、申请人驾驶证、车辆行驶证、运输许可证、工作证明。

    5、最近一次赴华签证复印件或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
    (十)过境签证

    我馆可为吉尔吉斯斯坦公民签发1次或2次有效,停留期为7天的过境签证。申请人需提供前往国家(地区)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(车、船)票。

    (十一)赴港签证

    我馆可颁发一次或两次赴港访客或过境签证。

  1、有效出国护照、ID卡原件及复印件。

    2、香港签证申请表(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s/forms/forms/id1003b.html)

  3、彩色白底照片2张。

  4、收入证明或其他个人经济状况证明。

  5、机、船票及酒店订单。

  6、过境仅须提供有效机、船票。

  7、商务访问需有香港邀请方提供邀请信,邀请方需填写申请表: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s/forms/forms/id1003b.html。

    注:

    1、申请其他类别的赴港签证或停留超过14天的赴港访客签证,须报香港入境处审批,答复时间不能确定。您可以径直同香港入境处(www.immd.gov.hk)联系。

  2、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途经香港,可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在港停留7天,无需办理进入许可。超过7天者,须办理进入许可。

    三、收费标准

  1、吉尔吉斯斯坦公民一次入境签证费为60美元,二次入境签证费为90美元,半年多次入境签证费为120美元,一年多次入境签证费为180美元,团体签证每人收取48美元。

    2、香港签证费30美元,香港进入许可10美元。

    四、我馆将及时更新、调整上述签证办理的具体要求。

 

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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